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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號:111423LL00100/2021-00004 | 發文字號:文政辦發〔2020〕56號 |
發文機關:文水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 發文時間:2020-12-18 |
標題:關于印發文水縣進一步加快農村“房地一體”調查及其不動產確權登記發證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
鏈接:【圖解】文水縣自然資源局《文水縣進一步加快農村“房地一體”調查及其不動產確權登記發證工作實施方案》政策解讀
文政辦發〔2020〕56號
文水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文水縣進一步加快農村“房地一體”調查及其不動產確權登記發證工作
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各有關單位:
《文水縣進一步加快農村“房地一體”調查及其不動產確權登記發證工作實施方案》已經縣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文水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11月25日
(此件主動公開)
文水縣進一步加快農村“房地一體”調查
及其不動產確權登記發證工作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加快農村“房地一體”調查及其不動產確權登記發證工作,深入推進農村各項改革,切實保護農民合法財產權益,根據《物權法》和《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656號)等法律法規,按照呂梁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辦公室《關于轉發山西省自然資源廳關于加快推進農村不動產登記工作的通知》(呂自然資發〔2020〕168號)等文件要求,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實施中央鄉村振興戰略,以深化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為引領,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大農村改革力度,激活內生發展動力”的工作部署,按照《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有關要求,扎實開展農村“房地一體”調查及其不動產確權登記發證工作,為農村改革發展提供有力的產權保障。
(二)總體要求。堅持政府統領、部門承擔、分工協作的組織方式,以鄉(鎮)為單位,以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地籍(權籍)調查成果為基礎,開展集體土地上的房屋權籍信息調查;對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地籍(權籍)調查成果以外,新增的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以及地上房屋開展“房地一體”的權籍調查;全面查清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上的房屋等建筑物、構筑物的權籍情況。建立房地合一的集圖形、屬性、檔案為一體的調查數據庫與管理信息系統,按照《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首次登記的規定,辦理不動產登記。
二、工作原則
農村房屋數量龐大,情況復雜,登記工作涉及千家萬戶,要依照下列原則開展工作。
(一)依法依規,便民高效。依照現行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規范農村房屋權籍調查工作,保證不動產登記結果合規有效。以便民、利民、護民為出發點,優化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
(二)實事求是,全面覆蓋。以實地、實際狀況開展權籍調查,確保權籍調查信息符合規定并與實地相一致。工作覆蓋全縣范圍農村集體所有土地上的房屋等建筑物、構筑物,不留空白、不留死角。
(三)統籌計劃,急用優先。統籌計劃整體工作,認真組織實施,妥善處理農村房屋情況復雜、數量較大的實際問題,保質保量完成任務。優先做好深化農村改革和社會急需的農村房屋不動產登記工作,保障改革要求,滿足社會需求。
(四)承前啟后,確保穩定。承接前期權籍調查成果,簡化本次工作內容,銜接房屋土地信息,保證權籍調查、產權登記的連續性。采取切合實際的權籍調查辦法,妥善處理調查中的各種矛盾和問題,切實維護群眾的切身利益,確保農村社會大局穩定。
(五)注重創新,適用需求。積極探索新機制、新方法,運用先進技術,提高成果質量和科技含量,提升管理水平,適應農村改革的需求。
三、主要任務
以《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及農房登記發證的相關政策為依據,因地制宜開展農村房地一體的權籍調查,有序推進農村房地統一登記工作。
四、工作步驟
(一)工作部署階段
1.組建機構。成立文水縣農村“房地一體”調查及其不動產確權登記發證工作領導小組,專門負責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宅基地及其上的房屋等建筑物、構筑物確權登記發證工作的組織實施,解決工作推進中出現的問題,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各司其職。
2.制定實施方案。根據省、市工作部署,結合實際制定工作方案,明確工作內容、目標任務、方法步驟、工作要求等內容。
3.落實經費保障。農村“房地一體”調查及其不動產確權登記發證工作涉及面廣、工作量大、技術要求高、政策性強,縣財政局要安排好工作資金,切實保障工作經費,確保工作有序推進。
4.開展宣傳培訓。各鄉(鎮)要編制宣傳材料,利用標語、橫幅、宣傳車、網絡等媒體,大力宣傳農村“房地一體”調查及其不動產確權登記發證工作的重要意義,提高全社會對該工作重要性的認識,調動廣大農民群眾的積極性,爭取農民群眾的理解和支持。同時加強對工作人員業務培訓。
(二)全面實施階段
1.農村房屋權籍調查。
主要任務:在核實已完成的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權籍(地籍)調查成果的基礎上,補充對其上的附著的、未登記的房屋等建筑物、構筑物進行農村權籍調查,提交符合不動產登記要求的表、冊、圖、數據等權籍調查成果。經核實,確屬遺漏調查的集體建設用地和宅基地,重新開展確權工作。新增的宅基地、集體建設用地和其上附著的房屋等建筑物、構筑物應開展房地一體的農村權籍調查。農村權籍調查不得收費,不得增加農民負擔。
調查要求:按照不動產權籍調查的規定,以實地房屋等建筑物、構筑物狀況為依據,進行權屬調查;同時,對已完成的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地籍調查成果進行核實;采用合規有效的測量方法,測定界址、計算面積,并制作成果。房屋等建筑物、構筑物情況復雜的,可根據宅基地使用權人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人的要求,確定需要實施不動產權籍調查的對象。
2.權籍信息整合。
主要任務:采取信息化手段,將調查獲得的房屋等建筑物、構筑物權籍調查成果與已完成的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權籍(地籍)調查成果進行整合,形成完整的農村房地一體的不動產權集信息,建設農村房屋不動產登記數據庫,為不動產登記提供基礎。
整合要求:以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權籍信息和數據庫為基礎,疊加整合農村房屋等建筑物、構筑物的權籍信息,形成農村房地一體的不動產權籍信息數據庫,為登記提供信息化依托。
3.依法依規實施登記。
主要任務:根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等規定,依托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平臺,實施不動產登記,頒發統一的不動產權證書。
登記要求:根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首次登記的規定,統一辦理房屋所有權和宅基地使用權、房屋所有權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登記。按照登記結果,向不動產權利人頒發不動產權證書。登記所需的不動產登記申請表由自然資源部門提供,身份證明材料由村民委員會統一組織收取。登記資料應掃描入庫并與權籍信息和登記信息掛接,形成完整的農村房屋不動產登記信息庫。
(三)總結驗收階段
1.檢查總結驗收。縣農村“房地一體”調查及其不動產確權登記發證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農房登記發證工作組織自查,查遺補缺、完善提高,及時整理工作資料并立卷歸檔,以備上級主管部門對確權發證工作進行檢查驗收。
2.建立長效機制。要建立完善農村宅基地及住房審批機制,落實自然資源、農村農業、住建和鄉鎮等共同參與的責任機制和監管措施,從源頭上規范農村宅基地及住房管理,常態化開展農村房屋登記發證工作。
附件:文水縣農村“房地一體”調查及其不動產確權登記發證工作領導小組
附件:
文水縣農村“房地一體”調查及其不動產確權登記發證工作領導小組
為進一步加快推進全縣農村“房地一體”調查及其不動產確權登記發證工作,結合工作實際,現成立文水縣農村“房地一體”調查及其不動產確權登記發證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成員如下:
組 長:王 峰 縣委副書記、縣長
副組長:武英喆 副縣長
成 員:張繼勇 縣政府辦副主任
劉德志 縣自然資源局局長
段拉寧 縣財政局局長
田懷利 縣農業農村局局長
李志英 縣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局局長
權建強 縣行政審批局局長
梁鮮美 縣林業局局長
王桂剛 縣稅務局局長
各鄉鎮鄉鎮長、蒼兒會辦事處主任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自然資源局,辦公室主任由劉德志同志兼任。具體負責農村不動產登記日常工作。
抄送:縣委辦公室,縣人大常委會辦公室,縣政協辦公室。
文水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11月25日印發